2008-01-22

辦理返國投票登記事宜

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第12任總統、副總統選舉權登記,其以郵件辦理者,戶政事務所受理收件截止日期為本年2月11日(寄達日期以戶政事務所收件日期為準),惟2月6日至2月11日適逢春節假期,為避免因郵寄遲延致影響其權益,請向僑民廣為宣傳及早辦理登記相關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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